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解除劳务合同 投诉单号 29230605091123400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05 09:11:24.0 答复时间 2023-06-05 17:43:4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仲恺高新区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解除劳务合同 诉求内容:您好! 我司有几位安保人员入职时年龄已超过六十周岁,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现准备公司与其解除劳务合同,请问是否需要赔偿。如果放假一个月,是否要发放惠州市最低基本工资。谢谢!
2023-06-05 09:11:2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解除劳务合同》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所说的员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且年龄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故,您所咨询的事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范畴。我局工作人员已于6月5日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已知悉。 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06-05 17:43:49.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