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惠环雅居乐铂琅峯没收房延期没通知就乱收物业费 投诉单号 3023031016024149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10 16:02:42.0 答复时间 2023-04-11 14:30:5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环雅居乐铂琅峯没收房延期没通就乱收物业费 诉求内容:①问题:小区内燃气管道未与城市管网接通,违反合同规定的交房要求。 ②现状:不少业主因想尽快住进新家,已经开始装修,不得不交物业费;未收房的业主被催着收房、补缴物业费。 ③诉求:退还已收房业主前面缴纳的物业费,所有业主从燃气接通并且达到合同规定收房要求不排除还存在其他未达到收房要求的问题后开始交物业费;开发商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房,需赔偿业主损失;物业公司未起到监督作用,未尽检查验收责任,需赔偿业主损失。 附合同截图
2023-03-10 16:02:42.0
诉求附件 微信截图_20230310160147.png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环雅居乐铂琅峯没收房延期没通知就乱收物业费】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根据签订的物业合同或协议交物业管理费的合理费用。若您认为开发企业未按合同履行,建议您按合同约定循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我中心责成物业公司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热情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并对物业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加强与业主沟通,建立小区环境治理台账,做好公共设施维护。做好业主解释工作,提升服务意识。关于您诉求中“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时间交房赔偿”事项,经调处,开发企业负责人表示与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我中心不具备对双方合同进行仲裁职权,建议您可根据您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循法律途径解决。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752-3271716。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请知悉。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2023年4月10日 铂琅峯花园小区燃气工程已完工验收,小区已具备通气点火条件,您可拨打燃气热线2691999咨询报装及点火,谢谢。仲恺住建局2023.4.10
2023-04-11 14:30:52.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