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小窝便利店不良商家 | 投诉单号 | 3023031409222235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14 09:22:23.0 | 答复时间 | 2023-03-25 11:31:3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小窝便利店不良商家
诉求内容:本人2023年3月7日家人住院期间,前往医院内唯一的小窝便利店购买13元食品,刷了2次支付宝支付,我这边均显示支付成功,跟商家沟通,商家就说没有收到,我就联系支付宝客服投诉电话,支付宝告诉我也是到了商家使用的收银器具运营商方,给了我操作指引,给了商家看商家一直不处理,这种不诚信不负责的商家需要立即从医院内清除,更换诚信商家在医院内做零售。要求立即给我退款,一共两笔支付,原路退还我多付的13元。从消费当日就要求他联系自己的客户经理,到昨天又再此联系也是微信一个字不回复,服务态度极差。商户的联系电话为:189****7996
2023-03-14 09:22:23.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来函收悉,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对您在我院因消费产生的不良感受深表歉意,经电话与您沟通,便利店已联系您处理了退款事宜,医院已要求小窝便利店加强员工服务意识培训,耐心做好服务,感谢您的来函!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患关系办答复 答复日期 2023年3月23日。
2023-03-25 11:31:34.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