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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三小场所防消合格问题 投诉单号 30230315192742652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15 19:27:43.0 答复时间 2023-03-24 16:56: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三小场所防消合格问题 诉求内容:目前经营一家面积约为80平方的店铺(非餐饮类),请问此面积是否定性为三小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如何评定,是否配备相关消防设备便可。如何取得消防合格证明
2023-03-15 19:27:4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你好,关于你咨询关于三小场所防消合格问题(工单号:3023031519274265201)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问:目前经营一家面积约为80平方的店铺(非餐饮类),请问此面积是否定性为三小场所? 答:按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要求》中,小档口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定义: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餐饮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场所。你所经营的店铺属于“三小场所”中的小档口。 2、问:三小场所消防如何评定,是否配备相关消防设备便可。如何取得消防合格证明? 答:请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要求》中小档口消防安全整治标准技术要求,详细情况参考附件。另依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加强以下消防工作之第二项加强对辖区内老旧建筑、小型场所、“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农家乐(民宿)、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工作人员已经致电联系你,你可直接到属地街道办咨询详细情况。如有不清楚可再次致电我支队防火监督科办公电话2287013咨询。谢谢。 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3月23日
2023-03-24 16:56:26.0
答复附件 附件3.广东省地方标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pdf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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