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奥园欠老百姓的钱不还 | 投诉单号 | 3023031809362236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18 09:36:23.0 | 答复时间 | 2023-04-11 16:22:0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奥园欠老百姓的钱不还
诉求内容:本人2022年1月在惠州潼湖奥园尚雅花园购置一套商品房,当时高位购买,开发商承诺半年内按房款一定比例返现、返现从2022年1月到2023年3月近1年多的时间,一直没有返现给我,我多次催促都没有结果。每次催促时,都说需要等一些时间返现、我的诉求立即返现、前面我投诉的时候说我的名字不在奥园的台账上面,经过我几次的去现场找销售。最终他们说给我上流程。也就是说现在我的名字已经上台账了。希望政府部门有所作为。谢谢
2023-03-18 09:3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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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奥园欠老百姓的钱不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你反映的事项,我中心此前接群众举报投诉,已于2022年9月26日就相关返现事项现场约谈开发企业,经查,该企业返现销售的违规行为属实,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2021年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房〔2021〕100号)等通知要求,明确严禁开发企业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要求房企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我中心已于2022年9月26日当天向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返现销售。对于您反映协议的履行及开发企业未兑现承诺的违约责任问题,为维护您的个人权益,建议您凭相关证据材料,循法律途径解决。
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请知悉。
若您对此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咨询:0752-3271616。
谢谢您的来信,祝生活愉快!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0日
2023-04-11 16:2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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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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