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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违法乱纪行为 投诉单号 3023032121244845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21 21:24:48.0 答复时间 2023-03-31 12:25:3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违法乱纪行为 诉求内容:本人在2023年1月11日驾驶粤L7***9经过惠州市惠城区金山大道奥园领域路口时候,被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警官(警号130***)叫停,说我车没年检,要对我进行处罚200元,我叫他拿出相关法律规矩,对方态度极差,和我争吵,没有耐心给我解答,我当场向惠州市市民热线12345投诉该交警的违法乱纪行为后,这个交警告诉我可以走了。事后也没收到任何回复和罚款的纸质罚单通知和短信通知以及电话通知,也没任何人告诉我不及时缴纳罚金要收滞纳金200元。2023年3月14日,我登录交警APP12313服务平台却发现我还有一个违法没有处理。后面多次打惠州市民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却始终不处理。 我投诉两个问题:第一,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存在违反了执法程序问题,在我提出异议后和投诉后,对方没有给我任何违法罚单,并在事后没有短信和电话通知我已经违法和按时交罚金,违反了国家道路交通法执法程序相关问题。第二,投诉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警官(警号130***)为人民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极差、懒政和不作为行为,请求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严肃处理。
2023-03-21 21:24:48.0
诉求附件 0f6faf21f67fea3b0ee9c92506a1ca0b.jpg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2023年1月11日上午10时50分许,三栋中队执勤民警在惠城区金山大道奥园领域路口执勤时,检查发现一台粤 L7***9小型汽车逾期未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现场对驾驶人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决定处罚文书编号:4413021599655***,违法行为代码111**;二、关于网友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经调阅当日执勤民警执法记录仪视频,执勤民警开具处罚文书后,交由驾驶人签名,由于驾驶人对处该罚有异议,拒绝签名,执勤民警在处罚文书上注明“拒签”。随后驾驶人在现场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执勤民警继续对其他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待驾驶人打完电话再送达处罚文书。但驾驶人打完电话后就离开现场,导致执勤民警未能及时送达文书。交警部门执勤人员在执勤时均有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受上级部门及群众监督,不存在违法失职行为。辖区交警部门于3月24日电话联系来信人,粤L7***9小车注册登记日期为2020年1月13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确属于逾期未年检,通过进一步沟通,主要是对“新车8年免检”有误解,以为新车8年内都不需年检。“新车8年内免检”是指8年内不需要过检测线,但每两年还是要申领年检标志,否则将按逾期未年检进行查处。相关进展将及时告知来信人,充分做好解释维稳工作。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关注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答复 答复日期:2023年3月29日
2023-03-31 12:25:3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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