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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成功,旧物业拒不退出 投诉单号 3023032123262595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21 23:26:25.0 答复时间 2023-04-14 15:29:3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成功,旧物业拒不退出 诉求内容:大亚湾区雷圳花园小区于2022年12月14日-21日召开了业主大会,大会表决通过万科物业为新物业公司,表决通过后历时3个月时间,经过多次协调,旧物业公司海伦堡物业仍拒绝撤场,现请求主管部门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旧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强制遣散旧物业
2023-03-21 23:26:25.0
诉求附件 10_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20230321_222556.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雷圳花园服务管理的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结果回复如下:因海伦堡物业对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程序及合法性等问题提出质疑并引发投诉,认为新物业的选聘是无效行为,我局联合街道办一直在调处中。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之规定,物业企业未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退场的,执法部门将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物业企业进行处罚。因多人致电反映同一问题,我局无法一一致电告知,已要求物业针对问题答复在业主群里做出通报,请熟知。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2023-04-14 15:29:3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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