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因为拖欠工资导致被迫离职需要,一定要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才能发被迫离职吗? | 投诉单号 | 3023032313194420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23 13:19:44.0 | 答复时间 | 2023-03-31 16:22:4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因为拖欠工资导致被迫离职需要,一定要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才能发被迫离职吗?
诉求内容:公司拖欠工资7个月了,看了一些法律,被迫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些人又说要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是有这样的规定吗?
2023-03-23 13:19: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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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和信任。您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侵权,您可持身份证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有争议,您可持身份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特此回复。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您于工作时间来电咨询,电话:2789352。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30
2023-03-31 16: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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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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