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私自占用公共场所 投诉单号 3023040619483870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06 19:48:38.0 答复时间 2023-04-18 10:34:3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私自占用公共场所 诉求内容:河南岸演达大道*大侠石湖苑店私自占用店铺前面停车位,店家态度恶劣 ,从楼上洒水下来,弄的我头发都湿透。必须责令店家给我赔礼道歉。
2023-04-06 19:48:3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私自占用公共场所”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惠南社区已派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关于石湖苑店的*大侠私占停车位的问题,社区工作人员已向该店的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劝其不能占用停车位,该店负责人表示会整改。关于*大侠态度恶劣从楼上洒水的问题,该店负责人表示不存在从楼上洒水的行为,双方说法不一致,无法协调解决,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有疑问,请联系惠南社区居委会(电话:2526913)。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3-04-18 10:34:38.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