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领导解释,为什么惠州地区小区业委会成立只有百分之二十 | 投诉单号 | 3023040622513770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06 22:51:38.0 | 答复时间 | 2023-04-13 17:14:0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领导解释,为什么惠州地区小区业委会成立只有百分之二十
诉求内容:请领导解释,为什么惠州地区小区业委会成立只有百分之二十?
亲身体验,在惠州地区想成立业委会,确实不容易!更多的阻扰是来自职能部门的不遵法,不守法!!还敢于置上位法于不顾!!!
2023-04-06 22:51:38.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请领导解释,为什么惠州地区小区业委会成立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惠州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委会的占比约为20%(全国各个城市比例与我市相差不大),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生产业主委员会应有“两个2/3的业主”参与,因此,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最关键因素还是大部分业主的意愿。
为了方便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局从2020年起就积极推行电子投票系统,还制定了《惠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下来我局还将根据广大业主的实际需求推出更多便民利民的政策措施。
感谢您对惠州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您可致电承办单位电话0752-2898620咨询。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4-13 17:14:01.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