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区局的答复有异议,向市局申请复查 | 投诉单号 | 3023041015303028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0 15:30:30.0 | 答复时间 | 2023-04-18 11:37:3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对区局的答复有异议,向市局申请复查
诉求内容:本人于今年1月份向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按出让地性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对区局的答复有异议,现向市局申请复查。虽然本人并没有向政府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本人的宅基地是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交易得来的,有当年政府部门的收款收据为证。交易时政府部门要求缴交的所有费用本人都已缴交,办理过户后我也向交易对方对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交易对方有没有向政府部门缴交土地出让金我不清楚,但现行法律是出让地才能转让的。既然政府部门同意办理过户交易,那就证明交易对方的土地来源是合法的,城区自然资源局不应当以我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为由拒绝我的办证申请。敬请市局领导为本人主持公道!至于城区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说是政府部门的运作不规范造成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说法我也不认同,本人也始终坚信政府部门运作不规范的责任不应由市民承担,请市局领导为民做主。谢谢!
2023-04-10 15: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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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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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尊敬的网民您好:
你好,你通过惠州市民意直通车发来的申请市自然资源局复查的诉求不符合相关程序,根据《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你的复查诉求应线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信访室申请,(联系电话:2896371,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号)。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04-18 11:37: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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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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