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印象城星梦乐园侵犯消费者权益,横行霸王条款 | 投诉单号 | 30230412015751299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2 01:57:51.0 | 答复时间 | 2023-05-26 18:21:3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印象城星梦乐园侵犯消费者权益,横行霸王条款
诉求内容:想必很多家长在很早之前就跟我一样买了印象城星梦乐园的套票,中间维权事件也是屡见不鲜了。事情原由:广大家长消费者维权退票退款期间,等了很久终于开张,2022年7月24日本人首次带小孩过去游玩,现场工作人员告知扫描录入头像,方便下次再来游玩,于是我按照要求,现场录入自己本人的头像,并带小孩游完了一次。第二次游玩是2022年7月29日,第三次游玩是2022年8月6日。截止目前总共三次游玩均是扫描识别了监护人(即本人)的面部进场,之前工作人员从来没说要扫描小孩的脸才能进。直到2023年4月1日晚上21:20分,再次去到星梦乐园,被工作人员告知录了谁的脸就只能谁玩,我说那帮我该成小孩的,售票窗口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要补回前三次的全票99元,才能帮忙改录人脸头像。当晚旁边还有两个女士带着自己孩也是遇到了这样情况,为什么当时首次录入人脸不说清楚录入谁脸的就是谁使用?而且不能更改。那为什么前面三次游玩都可以家长刷脸呢?我们家长买了当然都是给小孩用的呀哪会自己来玩这个。为什么不告知不不能更改呢?凭什么星梦乐园自己的制度上的失误让我们这些家长消费者来买单?(已市民热线12345登记信息投诉维权但是至今差不多半个月未得到答复)。现要求商家无需增加费用更改为小孩游玩使用,并需按照之前的套票条款执行其他条约。希望有关部门领导核查处理。谢谢。
2023-04-12 01:5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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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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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印象城星梦乐园侵犯消费者权益,横行霸王条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投诉联系商家,商家表示已与投诉人达成一致协商。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52-2970185。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6 18:2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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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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