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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泰豪广场物业违规启动维修资金更新改造小区监控 投诉单号 3023041613265141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16 13:26:51.0 答复时间 2023-05-05 14:32:2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泰豪广场物业违规启动维修资金更新改造小区监控 诉求内容:本人是泰豪广场1803业主,看到《泰豪广场泰豪广场安装监控工程公告》2023年4月11日始, 公示期为:7日,业主表决(征求业主意见)为81天~~~。本人亲自到泰豪广场了解到: 一楼大堂只看到物业公示的上述《公告》和各户分摊明细表,没有看到该项目的方案和报价明细。 到物业处问及物业为何没有公示方案和报价,首先接待本人的物业工作人员就说有公示,但我反复强调没看到时, 第二位工作人员才说::是没有公示,因为维修资金中心没有要求公示,而且之前也没有公示过。 我再问物业:《公告》项目工程款合计119858.12元,对泰豪广场来说是一笔大额资金(全小区维修资金才110多万), 有没有三方报价?物业工作人员说:没有三方报价,也是因为维修资金中心没有要求。 现在《公告》公示期间,物业已经就找业主签名通过本项目,本人向贵局诉求:1、请贵局告知本人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2、因为没有提前征求业主意见,没有公示方案,没有三方报价,物业存在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为了保障本小区大部分业主 权益,请贵局终止本项目, 以便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维修资金。3、泰豪广场物业是否违规?恳请贵局从为民办实事,为民主张正义!谢谢!
2023-04-16 13:26:51.0
诉求附件 监控工程项目公告.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泰豪广场物业违规启动维修资金更新改造小区监控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项应当向相关业主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概况、预算价格、预分摊明细等。 针对您所提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经第一时间联系了泰豪广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黄经理,黄经理表示报价单及方案经业主反映后已经张贴上去,根据规定,重新张贴报价单及方案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请您留意公告栏及张贴的时间。 根据上述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由物业服务人提出,但是否需要三方报价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要求,而不是我局住维中心没有要求。但维修项目预算超过5万元及以上的,需通过第三方造价公司进行审价,申报单位按审价后的价格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 如您需了解维修资金的申请流程,可以登录“惠州市惠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的办事指南一页点击“普通工程使用业主”进行查看(网址:http://113.96.111.147:8012/pub/)。 目前泰豪广场小区的监控维修资金项目正处于征求业主意见表决阶段,是否能列支维修资金取决于您们受益业主签名同意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局是无权终止本项目。 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泰豪广场小区的监控维修项目书面资料,无法认定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并解答了您的相关问题,我局会继续关注此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5-05 14:32:2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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