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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律公共服务超市是否属于形成工程 投诉单号 30230418163347407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18 16:33:48.0 答复时间 2023-04-25 16:58:1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司法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法律公共服务超市是否属于形成工程 诉求内容:惠州市司法局: 本人在4月14日下午16:44左右因为办理申请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到贵局,期间大门保安要求联系相关业务科室联系人。本人从16:45致电2167000业务科室电话,被告知相关服务人正在开会需要我在一楼等待,并和当值保安沟通让我在公共法律服务超市坐着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本人在公共超市的触摸电脑屏进行了操作查询,被贵局保安呵斥:“你来办事就老老实实等着,不要乱碰这些设备” 16:58再次致电2167000,被告知相关负责人会议还没结束,同时并咨询公共超市的设备是否可以给群众使用办理业务。等待的答复市可以的,但是楼下的保安确实态度强硬就是不允许使用。为此我想向司法局确认,局机关是如何向内部人员进行宣教政策的和管理的?对于法律公共超市内的设施使用具体是否有相关指引?大厅内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八个字到底代表什么?疫情过去了一个政府机关大门设置门禁系统到底是防什么?公共法律超市的设备如果不是便民普法设备,建议拆除避免被投诉为形成工程。
2023-04-18 16:33:48.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418162842.jpg
答复意见
黄先生:关于你反映法律公共服务超市是否属于形成工程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设在我局一楼的公共法律服务超市是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新举措,占地面积约25平方米,设置有普法平台展示区、法治书吧、线上服务区、休闲阅读区等,于2022年6月27日正式投入使用,面向广大市民免费开放。其功能有:一是统筹整合我市“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公证、律师服务等各类服务产品,集中进行展示,使“全媒体、全覆盖、全天候”公共法律服务格局不断完善,满足市民多元化法律需求。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打造全民法治阅读氛围,提升市民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市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公共法律服务超市门前有标识开放时间(与政府部门办公时间一致),内部墙上有张贴各个功能区域、机器等使用指引,方便群众能够迅速获取线上公共法律服务。 经调查了解,我局一楼保安因不熟悉超市使用指引,对您使用设备进行制止,在此诚挚向您致歉。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超市的管理制度和有关指引,确保超市便民利民功能落到实处。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惠州市司法局
2023-04-25 16:58:1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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