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鹿江风华1期地下车库北门进出口没有开放 投诉单号 3023041915212468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19 15:21:24.0 答复时间 2023-05-10 10:56:3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鹿江风华1期地下车库北门进出口没有开放 诉求内容:位于水口街道 合生大道(机场路)鹿江风华1期小区于2020年开始入住了,地下车库一直只开放东边的机动车进出口,北门的进出口始终没有开通,现在机场路已经修好通车,物业还没有开放北门的机动车进出口,找到物业了解情况,物业说准备作为电动车辆进出扣,现在还修了水泥坡供电动车出行,请问一下物业擅自更改机动车进出口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向上级请示或者打过报告,而且现在东边的德政路比较窄,双向通行单向只有一个车道,且两边有停车位,车辆从地下室出来视野小,出口附近已经发生了车辆交通事故,北门出口道路宽广,且没有停车位,进出很方便且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故恳请城乡建设局领导关注该小区,责成物业认真负责,管理好,及时开放地下车库北门进出扣,清理水泥坡,保障机动车顺利进出,方便居民出行,谢谢。
2023-04-19 15:21:2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鹿江风华1期地下车库北门进出口没有开放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4月19日我局联系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反馈了市民反映的情况。该负责人称,小区北门需要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后才能启用,预计7月份开放。4月28日,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与市民就其反映的问题和相关调处意见,进行了沟通交流。5月9日,该负责人回复我局,已进一步联系当事业主告知了小区北门的启用方案,业主表示理解。《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规范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积极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5-10 10:56:32.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