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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环街道泽金城南春天花园,公摊水电费没有明确,超高停车费强制收取 投诉单号 3023042822245934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28 22:25:00.0 答复时间 2023-05-23 17:13:4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环街道泽金城南春天花园,公摊水电费没有明确,超高停车费强制收取 诉求内容:房管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惠环街道泽金城南春天花园小区业主,我们小区自22年3月以来,各种问题频发,小区一年多时间树木枯死,游乐场地面损坏,消防安全等各种问题,至今未解决,物业不作为,却还要收2.5元一平方的高价物业费,公摊水电费去向不明。从五一开始居然要收300元/月的停车费,我想问问你们房管局,谁定的价格?周边道路至今未修通,出入小区都存在问题,还要收取高额的停车费,请严查鑫月物业,还业主一个居住舒适的家
2023-04-28 22:25:0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工单编码【3023042822245934101】问题的事项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物业费问题: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在定价目录范围内的事项由政府部门定价,包含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供水、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基本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教育、殡葬、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重要交通运输服务及重要专业服务。其中惠州市只对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管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业主根据签订的物业合同或协议缴交物业管理费及物业服务其他相关费用。停车费问题: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18〕19号)第七条第(三)点,“住宅小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
2023-05-23 17:13:42.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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