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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到实物与售卖商品不符合 投诉单号 3023050421322464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5-04 21:32:25.0 答复时间 2023-05-25 16:41:5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收到实物与售卖商品不符合 诉求内容:单位名称:惠州市九龙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设京东平台 药德快大药房旗舰店 1、上架商品为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注册证:国械注准20223401610。 收到实物为抗原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注册证:国械注准20223400394 ,涉及售卖信息不符商品。 2、反馈客服两次不为此事进行处理,对医疗器械经营不重视。 3、诉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
2023-05-04 21:32:25.0
诉求附件 京东店铺二维码.jpg 售卖商品.jpg 客服反馈.jpg 实物.jpg 订单.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收到实物与售卖商品不符合】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认真调查核实,对惠州市小金口镇金龙路第二工业区5号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在登记住所从事办公、经营,且无法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四)的规定,我局已将惠州市九龙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无法联系该企业,无法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我局不予立案。 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5 16:41:5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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