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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从原单位离职后,再入职新公司,生育保险是否重新缴纳 投诉单号 3023050616074847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5-06 16:07:49.0 答复时间 2023-05-17 16:37:3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从原单位离职后,再入职新公司,生育保险是否重新缴纳 诉求内容:关于从原单位离职后,中途休息了一个月,这个月以灵活就业的形式缴纳社保,之后再入职新公司,生育保险的缴纳月数是否从新开始计算还是会继续累积时间。
2023-05-06 16:07:4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从原单位离职后,再入职新公司,生育保险是否重新缴纳】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5月17日致电您,说明具体情况。换单位后,只要有连续参保,待遇不影响。如需了解更加明细情况,请致电7809125惠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惠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05-17 16:37:3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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