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东县市监局经业主举报依然违法对违建发放营业执照 | 投诉单号 | 30230511043328690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11 04:33:29.0 | 答复时间 | 2023-06-02 08:52:1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东县市监局经业主举报依然违法对违建发放营业执照
诉求内容:多年举报惠东县港口镇国有土地宝安虹海湾小区为架空层没有独立产权证。
并且经惠东县核实为违建。本人对此举报
办理营业执照不合法违规 举报到惠东县纪委 ,市长热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他们合法合规。不专业,偷换概念,钻文字空子 。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办。
2023-05-11 04:3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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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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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您好!您的投诉举报“惠东县市监局经业主举报依然违法对违建发放营业执照”收悉。对于您反映惠东县市监局经业主举报依然违法对违建发放营业执照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12月3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惠州市商事主体住所工商登记管理规定》(惠府〔2016〕204号)(下称204号文)的通知,204号文第七条第(五)项规定:“申请住所工商登记,应当提交下列住所合法使用证明:(五)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使用证明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购房合同,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法建筑等不合法房屋出具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否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局对营业执照申请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只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便会依照规定对其发放营业执照。
目前,由于您投诉提供的线索复杂,需要较多时间予以核查,我局尚对您举报的线索处核查阶段,您也可以到我局执法一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我局进一步核实调查。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惠新路4号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一大队。
如有疑问,请联系执法一大队,电话:0752-8817911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2 08:5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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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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