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企业公司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3052117592643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21 17:59:26.0 | 答复时间 | 2023-05-26 10:20:5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企业公司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问题
诉求内容:《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企业公司中的财务从业人员如财务经理、会计、出纳这些岗位人员,是否必须要持有《会计职业资格证》初级职称证或以上职称证书才能从事该财务工作?还是说《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对于财务从业人员没有要求,任何人员都可从事财务工作。国家政策取消前已经考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法律效力又是怎样的呢?在《会计从业资格证》还未取消时,企业单位的财务部门会计、出纳是专业技术岗位,持证上岗,《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会计、出纳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还是普通职员岗位?税务部门对于企业的财务人员资质还有监管?
2023-05-21 17:59:26.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您好!关于您反映【企业公司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根据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删除了之前的会计法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准入证明,但仍然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二、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判断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等要求。
三、会计、出纳岗位和是否专业技术岗位无对应匹配关系。
四、财政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等依法对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及其从业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惠州市财政局
2023-05-26 10:20:54.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