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单位用房有业主未经过审批就擅自修改公用排水管 | 投诉单号 | 30230525142031092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25 14:20:31.0 | 答复时间 | 2023-06-15 18:07:1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单位用房有业主未经过审批就擅自修改公用排水管
诉求内容:本人居住于桥西街道后所街8号(原供销社单位用房),本栋楼住户共计10户,其中9户都是采用公共设施排水,经过居委会排查,只有4**业主是私人排水,单位房不属于自建房屋,为何会出现私自改管排水的现象,并且没有经过任何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就擅自改管排放,法律责任应该如何判定,4**排水的水源是否流入公共设施排水管道的市政管网位置,此排水管不仅仅对本栋楼造成影响,4**业主是否有排放有毒或污染用水没有人知道,如果是,将会影响整片区域的人员。请相关领导重视。
2023-05-25 14:20:31.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单位用房有业主未经过审批就擅自修改公用排水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事项已转至我街道社区调处。即由更楼下社区派员了解核实并积极协助组织3**房业主和4**房业主双方到场同时邀请驻点律师参与当面协调调解。最终调解无果,双方均认为对方的要求不合理。
1. 3**认为4**水管是非法改造,要求拆除。但是4**购买此房时水管已经存在,并且目前无法核实此水管是否非法加装(业主几经更换,暂时未核实到此管到底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安装该排水管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调解过程中4**为了邻里和谐已经同意拆管,但是要求3**支付拆管后、4**重新找出水口以及重新改造水管的费用。3**认为此要求不合理,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2. 4**提出另外的解决方案:既然无法核实此管是否非法加装,但是现在出现渗水情况,他可以做好防水工作。但是3**拒绝此方案,强烈要求拆管。
3. 4**表示调解无果,接下来不再接受调解。
业主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明确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建议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如您有其他建议,请致电综合执法队(电话:2383733) 更楼下社区(电话:2230051)反映。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桥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06-15 18:07:17.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