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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产权证超期未办 投诉单号 3023053105391625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5-31 05:39:17.0 答复时间 2023-06-09 10:21:1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产权证超期未办 诉求内容:产权证办理投诉模板如下: 本人在惠阳区淡水水岸新天购买住房一套,房屋坐落位置: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白云坑内环路56号水岸新天中心二期3幢1004号, 房屋面积:116.58平米,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6月23日,契税完税时间2021年5月26日,完税后即将所有手续交开发商代办产权证,至今已近两年仍未办理,多次通过物业询问办理进度,始终未给出答复。 诉求:开发商按规定时限代办产权证,如超期,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后附合同、契税凭证照片)
2023-05-31 05:39:1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产权证超期未办】的事项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反映购买的岸新天中心二期3幢10层04号房的网签合同未备案,经房屋交易中心约谈开发企业后,该房屋于2023年6月2日已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6月6日,工作人员电话告知你相关情况,你表示知悉。如有疑问,可咨询惠阳区住建局房屋产权与交易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52-3819313.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经核查,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白云坑内环路56号水岸新天中心二期3幢10层04号房,于2023年6月7日已出具登记在购房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该宗业务已在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完毕。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8日通过电话联系您并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752-3359263)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06-09 10:21:1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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