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社保转移 | 投诉单号 | 3023060109183881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6-01 09:18:38.0 | 答复时间 | 2023-06-09 08:34:1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社保转移
诉求内容:本人是惠州龙门户口,在深圳工作有社保记录27个月,现在惠州单位参保,申请将深圳社保年限转入惠州,请指导操作标准,谢谢
2023-06-01 09:1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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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社保转移】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从2023年5月起,深圳市已接入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门户系统,社保关系转出深圳不需要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如您需要将深圳市与惠州市的社会保险关系归集合并,可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感谢您的来信。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于2023年6月3日在我中心前台提交了医保转移业务资料,相关资料已被受理。我中心目前已发函至深圳市医疗保障部门,待深圳市医疗保障部门回函至我中心方能办结。业务办理进度可电话咨询2862920。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业务的关注与理解!
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06-09 08:3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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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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