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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健身房霸王条款 投诉单号 3024091914282722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19 14:28:27.0 答复时间 2024-10-15 09:35: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健身房霸王条款 诉求内容:本人于2019年起,就在阿夫特悦湖会店进行办理会员进行健身,办理签约之时,销售一再强调:店面实力强大,未来多点布局,全方位在惠州各店进行扩张分店,方便客户。基于该宣传效果,便进行会员办理,及三次续约。1、2022年最后一次续约,宣导金山湖中心的门店,设备更新,场地更大,鼓励续约全城会员卡。2、今年开始,悦湖会进行转让,要求会员分流到金山湖中心店及中海店。3、现在8月,金山湖中心闭店,将所有会员分流到中海店。因为之前办理续约,就是说阿夫特分店多,器械新,训练人员密度小,才办理。现在将全部人集中在中海店,现在中海店就是菜市场般的情况,违背了当初销售协议约定,已经违约了。
2024-09-19 14:28:27.0
诉求附件 WeChat787c5f9aea4a112fbd1d95281a4f2c86.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健身房霸王条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已关门,无经营,无法进行查看,已将该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0月1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5 09:35:1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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