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阳联想社保不交,区别对待事宜。 | 投诉单号 | 3024092317465645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23 17:46:56.0 | 答复时间 | 2024-09-28 09:58:2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联想社保不交,区别对待事宜。
诉求内容:惠阳联想电子有限公司补交社保区别对待,为什么某些人已经补缴,我们为什么不能补缴?都是惠阳区联想的员工,而且银行流水也能体现出来相关的数据。难道?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需要区别对待?还需要找关系才可以完成?请相关的政府人员处理,谢谢!
2024-09-23 17:4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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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联想社保不交,区别对待事宜】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惠阳于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惠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连续欠缴医保费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或欠缴期限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补缴的”及惠州市医保经办要求,补缴超3个月以上或欠缴期限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医保费用的,须用人单位凭医保补缴申请表、补缴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委托书、工资明细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进行补缴。工作人员也会将相关情况及办理补缴所需材料告知您的用人单位。2024年9月27日,工作人员再次通过短信告知您上述情况。后续如有疑问请致惠阳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3382063。惠州市惠阳区医疗保障局
二、我局社会保险关系股收到您的信件后,马上跟您电话联系,已于2024年9月24日告知您,办理补缴需单位带齐补缴材料到社保前台受理,我局会再次通知企业到前台办理,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致电社会保险股:3381757。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阳分局
2024-09-28 09:5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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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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