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自住房产的商贷 | 投诉单号 | 30241008160940557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0-08 16:09:41.0 | 答复时间 | 2024-10-09 10:06:1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自住房产的商贷
诉求内容:在“粤省事”看到惠州市的公积金提取界面,只能是本市签约银行商业贷款提取。
本人在惠阳区有房贷,非本市签约银行的商业贷款。 这种情况就不能提取公积金来还商业贷款吗?
2024-10-08 16:0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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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自住房产的商贷问题已收悉!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处理。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目前粤省事没有非签约银行的提取,市民可关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进行非签约银行提取。2024年10月9日,我中心惠阳管理部工作人员致电您,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拨打:0752-3273818。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
2024-10-09 10:0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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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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