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共用墙体维修 | 投诉单号 | 3025010720140014701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07 20:14:01.0 | 答复时间 | 2025-01-22 08:58:02.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共用墙体维修
诉求内容:共用墙体渗水,物业说辞要动用维修基金,目前只能让它继续渗水,等资金批下来了在修复。等的过程只说登记,没有实际的作为,也没有说什么时候修复,一个字等,或者自己出钱维修。等的这段时间造成二次损失,物业也没责任,我是交了物业管理费和一次性交了维修基金的。
2025-01-07 20: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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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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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共用墙体维修】的事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项应当向相关业主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概况、预算价格、预分摊明细等。”及第十八条“以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征求意见时限不超过90日。”规定,物业服务人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前需做好前期工作,如征求业主意见、向业主公示等,然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材料。据查,目前振业城物业服务人未向我局提交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维修外墙的书面报告材料。
经了解,振业城Q组团4栋1**4房业主反映卧室外墙渗水问题,因外墙防水已过维保期,物业公司已与业主沟通,年后从深圳项目借调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对外墙渗水进行维修。
1月13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调处结果。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8578)。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1-22 08:5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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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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