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我市路内停车泊收费,遵循那个文件执行 投诉单号 30250108164810344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5-01-08 16:48:11.0 答复时间 2025-01-14 15:42:3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我市路内停车泊收费,遵循那个文件执行 诉求内容:近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里面明确提到“三、合理使用特许经营模式”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我市路内,路侧边的停车收费是采用什么方式进行经营的?如果还依据市府办公室出的那份《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公共停车位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显然也是不合法合规的,我们的政府是遵照了那份规范性文件或者程序将路边停车泊位进行收费运营,并直接将经营权交由未经过招标等程序确定的经营单位。
2025-01-08 16:48:11.0
诉求附件 0309关于做好市区公共停车位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pdf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我市路内停车泊收费,遵循那个文件执行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道路临时泊位由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等法规以及实际道路交通条件确认并发布公告,我司根据交警部门的公告,对泊位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和运营管理。路边泊位收费按照《关于惠州市惠城中心区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事项的批复》(惠市发改价格〔2023〕120号)执行,定价方式实施政府定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会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车主带来更好的体验。若您仍有其他关于智慧停车服务方面的问题和意见,欢迎您致电客服热线400-688-0752反映,祝您生活愉快!承办单位: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2025-01-14 15:42:30.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