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园洲政府富民路的不作为乱作为 | 投诉单号 | 3025011410432385301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14 10:43:24.0 | 答复时间 | 2025-01-21 17:15:50.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园洲政府富民路的不作为乱作为
诉求内容:投诉园洲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政府对园洲下南富民路一直乱作为,诸如:一直来农民们可以在富民路摆摊,有些农民种点小菜卖也能维持生活,国家也支持摆摊,然而上一年园洲政府不给摆摊,驱赶小摊,商铺也不给摆到门口,墙体要强行喷漆,现在要拆除楼顶的棚等等,政府均没有过相关正式文件!一直来园洲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劳民伤财,搞的民不聊生!经济不好,农民们生活苦!政府应该关注民生,而不是劳民伤财搞体面工程,希望政府真正的做到以人为本,关心基层人民!
2025-01-14 10:4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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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园洲政府富民路的不作为乱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上述道路富民路是城市公共道路,根据《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禁止擅自占用街道及其两侧、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兜售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我镇两违办工作人员现场已派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要求停工自行限期整改。由于商户逾期未整改,工作人员会同各相关单位按来文要求开展《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圩镇“六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粤城镇建设办〔2024】17号执行“两违”整改工作。 承办单位: 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2025-01-21 17: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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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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