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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编的咨询 投诉单号 30250119235905861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5-01-19 23:59:06.0 答复时间 2025-01-22 09:31:4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编的咨询 诉求内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贵局1月9日复函(附件)告知"…我市编制完成了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规划指标调整材料,并经国务院审批同意《国土资源部关于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国土资函(2017362号…", 请详细告知:逐级报送到国务院审批同意的有关规划调整修编的材料中,除了惠州市编制完成的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规划指标调整材料之外,是否同时需要报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前后对比图、土地利用分区调整图、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图等材料?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第四十条规定,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送上述材料。
2025-01-19 23:59:06.0
诉求附件 惠州自然资源局复函0109.pn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编的咨询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粤府函〔2015〕45号)“不涉及跨县(市、区)规划指标调整的,由县(市、区)政府编制县(市、区)规划调整方案,地级以上市政府可不再编制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惠州市不涉及跨县(市、区)规划指标调整,不需编制市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报国务院审批。因此惠州市逐级报送到国务院审批同意的有关规划调整修编的材料不包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前后对比图、土地利用分区调整图、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图等材料。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01-22 09:31:4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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