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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商虚假宣传协商退房后又反悔 投诉单号 3123032912575948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29 12:58:00.0 答复时间 2023-04-22 10:41:1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发商虚假宣传协商退房后又反悔 诉求内容:2020年9月我与老婆罗建敏女士一同在惠州大亚湾泷珀花园楼盘购置一套58.85平房产,房产号:27栋2单元1602房。当时开发商宣称2021年年底交房。签合同时写的2023年9月交房。我也有询问为何那么久交房,但是销售说是统一的模版让我放心,到了时间一推再推,后面直接说按合同。当时还称在楼盘周边新建小桂高速路口,现在建好了要绕行16公里,宣称不符合。我们是深圳惠州通勤人员交通很重要。现在提出退房开发商说算我们违约,要扣除百分之20总房款。后面因为收入原因无力还款,然后答应开发商退违约金退房,协商一致后。我们为尽快退房,后面借了亲属的钱将贷款全部还清,开发商看到我们将钱还清,现在又说不退了。开发商出尔反尔,而且我一开始就是被骗过来的,开发商也不容易,我也理解,之前就答应了扣除百分之20违约金。我已经让步很多了。请求政府出面为我做主退房。这些钱都是我借的,现在亲属一直催着让我还钱,而且老婆也怀孕马上生小孩,现在抚养费都困难。
2023-03-29 12:58:0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大亚湾泷珀花园购房纠纷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结果回复如下: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您非购房当事人。经协调,开发企业表示与购房人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已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购房人要求与开发企业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诉求,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您信访事项中关于泷珀花园购房纠纷的诉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范畴,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2023年4月13日我局工作人员致电您,您表示已向法院申请司法调解。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2023-04-22 10:41:1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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