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这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市场监管局该干的事 | 投诉单号 | 31230404143812768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04 14:38:12.0 | 答复时间 | 2023-05-18 11:27:0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这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市场监管局该干的事
诉求内容:我于2022.3.16在拼多多商城店铺跟屁熊乐羽专卖店购买一次性棉签,订单号:220316-422958929393062,商家发货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地税隔壁 洪羽 159****8602,收到货后发现质量非常差其中一盒打开有四根棉签的头有黑点的太差了,,随后发现该产品包装上厂名厂址是小棉家医疗用品(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御和路西侧地段(3号厂房)),执行标准QXMJ001根本不存在,卫生标准GB15979根本也不存在,我有理由认为小棉家医疗用品(惠州)有限公司生产售卖的就是不合格产品虚构执行卫生标准,要求按法律赔偿。否则我要举报小棉家医疗用品(惠州)有限公司并查清执行标准质检报告,并书面正规答复!如商家不在注册地经营要求市场监管局和行政审批局列入经营异常并限制商家注销营业执照和变更地址!投诉后,市场监管局说给我沟通后已经清楚相关情况,还说有质检报告,我不了解情况,我也要求查看质检报告!不要企图强行办结!我要求讲报告发我邮箱359816631@qq.com,这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市场监管局该干的事!
2023-04-04 14:38:12.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这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市场监管局该干的事】的事项已收悉!经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根据投诉举报,于2023年2月28日及3月2日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在银座大厦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小棉家医疗用品(惠州)有限公司的登记住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人民五路银座大厦5层005号房进行检查。经查,该场所大门关闭,多次敲门无人应答。经物业管理人员核实,该场所无办公及经营行为,现居住两名玛莱医院的员工。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我局于2023年5月5日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人员短信告知您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752-3372982咨询。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8 11:27:09.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