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罗阳街道不作为打击报复信访人,请求市政府再次护送去北京维权 | 投诉单号 | 3123041721264024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7 21:26:41.0 | 答复时间 | 2023-05-10 08:49:3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罗阳街道不作为打击报复信访人,请求市政府再次护送去北京维权
诉求内容:罗阳街道不作为打击报复信访人,请求市政府再次护送去北京维权
我是罗阳聂泽兴,身份证4413**********0446,151****3368。因我家农田4.6亩被地方政府2011年没有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征地批文非法强行霸占,信访维权13年。2022年9月我依法依规进京在石家庄被地方政府违法拦截非法拘禁5小时,强抢手机虐待不准上厕所。截访后多次信访维权仍未解决。2022年12月再次到国家信访局和中纪委反映问题,12月30日罗阳街道出具《承诺书》和前后转帐我妈农信行帐户共计90万元整,让我从京回来2023年1月3日签订《息诉罢访书》(我签订时写明说明必须和我手写附件声明书两份方可同时生效,如后续遇到宅基地报建问题未解决就继续维权投诉)。
因罗阳街道办不作为未履行《承诺书》条款违约、欺骗打击报复信访人,导致信访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现向市政府提出以下请求事项:
1、请市政府再次护送我去北京反映问题,如不送,我现在向您们申请路费、误工费、经营收入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一切费用。市政府及任何部门单位依法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阻止拦截我进京,并依法申请保护我和我家人人身安全。如我和家人生活、工作、人身安全出现任何问题包括意外视为地方政府打击报复信访人。(本申请书以书面形式呈交给接访领导)
2、请罗阳街道办赔偿柯桂香(聂泽兴)、聂家祥因政府未履行承诺条款导致房屋延期报建兴建租金损失,并按月支付,直到信访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3、依法赔偿聂家祥家庭非法霸占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和除聂泽明之外全家的社保费。(该诉求在《息诉罢访书附件声明书》已写明,写时胡天养、谢乃安、马少华就在现场)
罗阳街道办承诺三个月时间内每周都有不同借口理由说办不了,我侄子聂家祥一户一宅完全符合条件却同样没有办理,事实证明罗阳街道办根本不履行《承诺书》条款。
博罗信访局黄衣男子4月14日市领导接访日在市信访局态度恶劣公然阻止拦截我信访维权(我接访编号2号直到晚上六点多仍拦截接访),说我这是新诉求必须向罗阳街道办反映。请惠州市,博罗,罗阳街道出具相关法律文件规定条文条款说明市政府领导接访日人民群众信访不可以提任意信访诉求,且政府共产党官员不作为不履行政府承诺书导致信访问题未彻底解决所提诉求是新诉求,不可以向接访市领导反映。如果拿不出相应文件规定依据,视为地方政府打击报复信访人。
综上所述,地方政府不作为、忽悠推诿、弄虚作假、欺骗打击报复信访人等违纪违法行为,更是欺负我是一个弱女子,次次刁难欺骗忽悠、屡次动用警力。警察对我三次行为是贪官政府的警察,不是人民的警察。罗阳街道办不履行自己出具《承诺书》,请问政府还有公信力吗?完全违背李强总理所说:政府工作就是要贴近老百姓实际感受。请惠州市市委领导、市信访局切实践行习总书记宗旨“为民造福,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落实到位,彻底解决我们信访问题,让我们拥有习总书记所说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2023-04-17 21:2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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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罗阳街道不作为打击报复信访人,请求市政府再次护送去北京维权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1、“关于请求市政府再次护送您去北京反映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问题”。此诉求没有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不予以支持。2、关于您“要求按月支付房屋延期报建造成租金损失问题”,此诉求没有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不予以支持。3、关于“要求依法赔偿聂某祥家庭非法霸占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和除聂某明之外全家的社保费”。此诉求没有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不予以支持。4、针对我街道办于2022年12月30日与柯某香、聂某祥签订《承诺书》问题,下来,我街道办会积极就柯某香、聂某祥的拟新建房屋宅基地的选址、办证等事宜与你们沟通协调,争取在法律框架内,依法依规解决你们的合理诉求。关于反映办理“宅基地一户一宅”手续事宜,我街道办于2023年5月8日邮寄书面《告知书》给你们。如你们认为合法权益受损,建议你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罗阳街道工作人员于 2023年5月9日致电给您解释情况。
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9日二、经查,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及《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局工作人员耐心告知您应当到博罗县罗阳街道办综治中心或博罗县信访局反映诉求,同时由于 您在惠州市信访局接访大厅现场情绪较为激动,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维持现场秩序,后市信访局领导亦接访了您,不存在我局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拦访截访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电话0752-6639323致电您回复相关情况。博罗县信访局
2023-05-10 08:4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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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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