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求迁移未来花园大门口规划大型垃圾站 | 投诉单号 | 31230420115816569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20 11:58:16.0 | 答复时间 | 2023-05-23 14:27: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段致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求迁移未来花园大门口规划大型垃圾站
诉求内容:尊敬的副市长:您好!投诉来信未来花园三期项目红线不利因素未提及大型垃圾站以及大型消防站规划建设请领导彻查,而且销售人员隐瞒不报,不告知,不提及,不提醒。销售大厅内无明显规划提示,存在销售欺骗,属于欺诈销售,恳请领导给予彻查或者要求房地产进行赔偿道歉或者进行退房事宜。
另外也与市长领导反应下垃圾站规划事宜如下
根据发布的“惠州市马安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显示,金地招商中交未来花园三期正大门路对面规划建设一个1400平方米的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由于大门前的安盛路很窄,且大门为行人出入大门,垃圾转运车来来往往将严重威胁到居民的交通安全。 而且,垃圾站距离小区太近了,臭味和蚊虫等将严重损害小区居民的身心健康。我们的小区是几千户的大型社区,对面的江誉城上万户,在人流这么密集的地方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实为不妥,我们小区基本都是自住的刚需,老人小孩众多。 由于该垃圾站还处于规划阶段还未报建实施,而且规划为10年前的老规划,已经不符合现在该区域的现实发展需求,真心恳请贵局能关注此事,尽快帮老百姓落实修改垃圾转运站的位置规划。十分感谢!
2023-04-20 11:5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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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请求迁移未来花园大门口规划大型垃圾站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您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企业协商。关于退房退费问题,建议转市民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近来我局收到多个反对马安JD32-03地块规划为垃圾转运站的来访。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研究会讨论,并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由局领导带队前往马安镇综合信访维稳中心约见未来花园业主代表,了解业主代表的诉求。会上我局同意3个月内对规划能否优化调整进行论证并给予答复。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05-23 14:2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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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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