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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法办理假证不动产权证,却无法拍卖 投诉单号 2923032910292664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29 10:29:27.0 答复时间 2023-04-06 15:07:2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东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合法办理假证不动产权证,却无法拍卖。 诉求内容:投诉 尊敬的惠东县人民政府领导 你们好! 诉求事项:官员违法事实,平民百姓投诉无门。 惠东国用(2015)第10300**号,惠东国用(2015)第1030**号。惠东府国用字1993第132304009**号 请求:希望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得到重视监督这些腐败分子.不能让他们继续逍遥法外。 投诉事项: 1.惠东县自然资源局黄**,钟**等人拿着人民公仆身份到处玩黑暗套路,在2015年新办假证不动产权证件。被执行人:朱**,巫**名下不动产权证上档案为空白无存档。依据关于:惠东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函2021粤1323执3**的复函文书,在2021年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自然自资函20201820号文书向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文书复函述明被执行人:朱**,巫**,名下不动产权证件于位置坐标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位置.红线图.坐标图,卫星图.照片。 事实理由: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合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包函投诉回函文书依据,严重导致惠东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被执行人朱**,巫**名下财产。
2023-03-29 10:29:27.0
诉求附件 89c97c9d78357241d5a929183511e987.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巫**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惠东国用(2015)第10300**号、惠东国用(2015)第10300**号】的登记发证涉嫌乱作为问题。经核实,上述两宗地的原使用权人为巫**,2005年巫**去世后,根据(2014)粤惠惠东第002626号《公证书》,巫**为该宗地的合法继承人。巫**于2015年向原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更名,并取得上述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该证件的登记发证依据充分,权属来源合法,不存在乱作为的情况。 二、信访人反映巫**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惠东国用(2015)第10300**号、惠东国用(2015)第10300**号】在我局的登记信息系统无法查询的问题。经核实,上述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我局登记系统可以正常查询,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情况。 三、信访人反映朱**名下的国土证的宗地界址点坐标不准确,证载坐标的位置为梁化镇财政所大楼问题。经核对朱**名下宗地【产权证号:惠东府国用字(1993)第132304009**号】的档案资料,该宗地坐落在梁化镇新桥街地段。由于发证时技术条件限制,该宗地无界址坐标且无相关参照物,我局暂无法确定该宗地具体位置。下来,如需明确该宗地位置,按照《关于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2018年第二次联席会议的纪要》(惠东府纪〔2018〕88号)的相关要求,办理“无用地坐标复原宗地坐标”业务,需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我局申请权籍调查业务,我局将按程序复测确认宗地坐标。 四、权利人巫**两宗地和权利人朱**的宗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按照相关规定,上述3宗地均不符合转让要求。 (我局于4月3日电话回访过信访人,其表示知情。) 此复。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6日
2023-04-06 15:07:2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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