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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认定为违建17个月仍未拆除 投诉单号 2923040300003045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03 00:00:31.0 答复时间 2023-04-25 11:35:2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博罗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被认定为违建17个月仍未拆除 诉求内容:本人从2021年11月开始就在惠州12345平台投诉博罗县横河镇何家田村委会树头岭礼堂后面有村民占用集体用地建围墙和化糞池问题,横河镇相关部门的回复认定其为违章建筑,从2021年11月开始就回复说责令其5个工作日内自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会做好违法建筑清拆前的材料的收集准备,走好清拆程序后,再组织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我一直投诉相关部门一直这样回复,到现在过去17个月之久为何违章建筑仍然不曾拆除?本人认为横河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现要求横河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拆除违建。
2023-04-03 00:00:31.0
诉求附件 Screenshot_2023-04-02-23-13-53-681_com.tencent.mm.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被认定为违建17个月仍未拆除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横河镇何家田村树头岭小组村民林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本村小组田龙土名地段非法使用土地建围墙及建化粪池,其中建围墙约30米,建化粪池6平方米。经我镇自然资源所核实,林某某建围墙及建化粪池所使用的土地的规划地类均属农村居民点,现状地类均属村庄。 根据新屋村小组干部述,林某某修建围墙确实占用了集体几十平方米的土地,至于林某某是否占用了您个人用地,新屋村小组则无法判断。何家田村委会干部述,林某某承认占用田龙小组集体用地并表示愿意补偿2万元给田龙村小组,但其不认为占用了您的个人用地。根据镇工作人员从林某某口中了解到,其修建围墙部分土地是置换的,修建围墙时其与您母亲已沟通好,故围墙才会修建到排水沟旁。 我镇综治办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再次组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包村领导以及村委会干部、村小组干部到现场与您本人协调。经协商,各方同意林某某占用集体土地一事由村小组内部自行解决。而对于林某某占用您个人用地一事,根据村小组干部表述,林某某修建围墙是否占用您个人用地存在争议。树头岭小组长也表示需要村民代表再次确认才能表决是否占用了您个人用地和提出处理意见,下来会尽快组织村民代表确认。 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用办公电话(0752-6382313)致电给您告知情况。 博罗县横河镇人民政府
2023-04-25 11:35:2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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