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 | 投诉单号 | 2923041908282839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9 08:28:28.0 | 答复时间 | 2023-04-28 08:46:0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3年4月17日早上7时25分停放小车在白云二路安居乐家具门口,被一男性恶意损坏车辆,在4月17日8时52分拨打110报警电话,民警未出现场,只叫我去《土湖派出所》拿回了《报警回执》。文明城市检查刚过,就出现这样恶劣的治安环境,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护??
2023-04-19 08:2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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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黄*冰:您好!关于您反映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该损坏车辆人员是有精神疾病人员,现已送往医院治疗,损坏财物等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调处。2023年4月27日已致电您告知处理情况。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公安分局土湖派出所(联系电话:0752-3370234)。惠阳区公安分局
2023-04-28 08:4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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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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