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开发商不给退订金 | 投诉单号 | 2923051211001455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12 11:00:15.0 | 答复时间 | 2023-05-23 09:10:1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发商不给退订金
诉求内容:领导好,我叫张*,今年2022年11月3日,本人和朋友去惠州看房,当天去本来没有想买的,后面被中介和销售拖着一直不让我走,一群人围着我营销,用各种低首付,赠送价值20万的花园,违规返本销售的策略,急忙之下交了叁万块钱,订下揽福豪庭4栋204号,我说我有贷款,他们看看我的征信说可以没事的,还给我可以免首付,这钱是我交完我的首付然后他们开发商再转给我的,然后我们交完钱就回去了,大约过来1个月他们来电话说不能贷款了,说我有贷款,然后又说有人要买,给我退订金,得让我本人去,带着手续,我们几天后就去了,到了惠州我把手续资料填完,然后告诉我等着就行,2023年春节前退,结果我在家里等到春节后,等到3月末,然后告诉我不给退了。因此恳请政府的领导们为民做主,帮我早日索要回订金,好让我可以买其他房子,早日在惠州安家!同时恳请政府领导,加强监管并处理违法卖房行为!!
2023-05-12 11: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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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开发商不给退订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结果回复如下: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与您已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于定金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您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定金的诉求,属于“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建议您可再次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023年5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致电您,告知您相关情况。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2023-05-23 09: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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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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