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解除劳务合同 | 投诉单号 | 2923060509112340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6-05 09:11:24.0 | 答复时间 | 2023-06-05 17:43:4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仲恺高新区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解除劳务合同
诉求内容:您好!
我司有几位安保人员入职时年龄已超过六十周岁,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现准备公司与其解除劳务合同,请问是否需要赔偿。如果放假一个月,是否要发放惠州市最低基本工资。谢谢!
2023-06-05 09:1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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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解除劳务合同》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所说的员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且年龄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故,您所咨询的事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范畴。我局工作人员已于6月5日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已知悉。
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06-05 17:4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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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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