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同样是损坏他人财物 | 投诉单号 | 2925011120085536801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11 20:08:55.0 | 答复时间 | 2025-01-15 11:31:59.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博罗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同样是损坏他人财物
诉求内容:叶**将我方修建的钢结构房顶拆坏,强行拆坏两次,报警多次,都没有立案。
我将一个门弄凹了,警方判了我6个月缓刑一年。
两个地方都是属于双方父亲生前使用。
2025-01-11 20:0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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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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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同样是损坏他人财物】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实际提及破坏财物事宜以及相关报案、判决情形已涉法涉诉,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镇司法所0752-6889148。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人民政府
2025-01-15 11:3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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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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