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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灵活就业购买职工医保报销事宜 投诉单号 29250113154547170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5-01-13 15:45:48.0 答复时间 2025-01-17 09:46:4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东县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以灵活就业购买职工医保报销事宜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于23年失业断缴职工医保,24年购买居民医保;请问这种情况下,想25年1月以灵活就业购买职工医保,何时可以定点医院?何时可以享受生育报销?有所谓的等待期吗? 期待您百忙之中抽空回复,感谢。
2025-01-13 15:45:4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以灵活就业购买职工医保报销事宜】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 自缴费次月起, 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不享受生育津贴补助,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生育备案后产前检查政策内费用限:1500元,分娩或终止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不满6个月(含6个月)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100%;) 您可以在缴费成功二个工作日后按职工身份信息重新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职工医保当月缴费,次月生效,医保待遇生效就可以享受生育报销。2025年1月15日 已通过电话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5-01-17 09:46:4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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