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惠城区护学岗的第四次来信 | 投诉单号 | 2925020310055310801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2-03 10:05:54.0 | 答复时间 | 2025-02-24 15:23:26.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城区护学岗的第四次来信
诉求内容:你好:
教育局要求是自愿原则,但是实际却是强制的,对此,贵局打算如何处理学校?
2025-02-03 10:0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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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城区护学岗的第四次来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非常感谢您对护学岗工作提出的反馈和意见,我们十分重视您所提出的问题经研究回复如下: 学校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警家校”文件和会议精神,有效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拥堵,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保障学校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交通安全,在校园周边重要路段,上学、放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护学岗由为学校值日教师和爱心家长组成,学校向学生家长发出了家长参与护学岗自愿者的倡议,由学校家委会牵头组织,坚持家长自愿参与的原则。我局认同家长护岗应该遵循自愿报名的原则,强调学校要以自愿为原则倡导家长们加入到护学岗的队伍当中,如出现强迫、胁迫的现象,我局会要求学校了解清楚情况,并与家长进行沟通协调,加强人性化管理,确保家委在宣传和倡导方面注意言辞和思路。 希望您能关注和支持学校的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感谢您对惠城教育的理解和支持。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25-02-24 15:2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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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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