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申诉书 | 投诉单号 | 2925021712514617001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2-17 12:51:46.0 | 答复时间 | 2025-02-21 16:07:07.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龙门县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申诉书
诉求内容:尊敬的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我带着沉痛与愤懑交织的心情,向您申诉一起积压多年、至今未得到公正处理的严重案件。这起案件自2015年6月25日发生以来,漫长的岁月里,我深陷痛苦与绝望的深渊,生活支离破碎。2015年6月25日,在横槎村委会二楼,我遭受欧*久、钟*莲、钟*军三人的暴力殴打,身心遭受重创。与此同时,他们非法侵占了我十六万三千元的私有财产。当日12时,沙迳派出所及时出警,但令人痛心的是,直至2025年1月,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这起案件如同噩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毁灭性打击。由于安件久拖不决,我不仅在身体和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还承受了超过五百八十多万元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如今,我失去工作,居无定所,只能在别人的果场寮里勉强栖身。自2015年起,为了维持生计和养育孩子,我四处举债,已累计欠债三十多万元。2016年,妻子因无法承受生活重压离我而去。前妻又因身体抱恙丧失劳动能力,无力负担正在读大一孩子的养育费用。
这些年,我为了讨回公道,四处奔波,却始终无果。如今,我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政府,恳请政府能够重新处理这起案件,为我主持公道。我在此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1.责令欧*久、钟*莲、钟*军三人向我公开赔礼道歉,恢复我的名誉和尊严。
2.要求欧*久、钟*莲、钟*军三人赔偿我经济损失五百八十万元,弥补我多年来遭受的巨大经济损失。
3.责令三人赔偿我精神损害费一百万元,慰藉我多年来承受的精神痛苦。
我坚信,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政府始终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心系民生疾苦。衷心希望政府能够重视我的申诉,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让我能够重新回归正常生活,让法律的尊严得以彰显。
特别声明:申诉人已多次向公安机关反映诉求,均未获解决,现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9条(人民政府监督权)及《信访条例》,恳请请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监督办理此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此致
敬礼!
2025-02-17 12:5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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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1000007678.jpg 1000007683.jpg 1000007675.jpg 1000007679.jpg 1000007677.jpg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申诉书】事项,我局信访办已收悉,按相关规定转由我局监督室办理。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你于2021年2月3日向沙迳派出所反映其于2015年6月25日在横槎村委二楼被殴打,要求派出所给子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解释,违法行为超过追究时效后被侵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不应再启动调查程序,也不应受理。因此,对于你报称在2015年被殴打的情况,因违法行为超过追究时效,沙迳派出所不予受理,我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作释法工作,符合工作程序,不存在违法情况。
2月21日,我局以短信方式告知您事项的调处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
2025-02-21 16:0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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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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