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物业合同已依法终止,物业仍强行收取业主的高额管理费,天理何在! | 投诉单号 | 3023030720240940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07 20:24:09.0 | 答复时间 | 2023-04-20 09:57:1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合同已依法终止,物业仍强行收取业主的高额管理费,天理何在!
诉求内容:本人是惠城区数码商业街S254号业主李**,惠城区数码商业街于2022年10月7日召开了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了续聘惠州市瑞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决定。续聘决定通过后,惠城区数码商业街业委会随即汇同业委会顾问律师䓍拟出《数码商业街物业服务合同》初稿,且于2022年11月22日向惠州市瑞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递交了合同初稿,并特别强调该公司尽快返馈意见,以便业主方与该公司尽快达成公平、公正、互利的合同条款。而该公司自2022年11月22日收到数码街业委会递交的《惠城区数码商业街物业服务合同》初稿之日至今3个多月过去了,该公司一直拒绝就合同初稿作出返馈,有故意拖延,以期事实上达到延用开发商与该公司签订的对全体业主不公平、不公正、大部份业主无力承担、严重损害业主利益的《前期物业合同》的嫌疑。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原物业服务企业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而惠城区数码商业街业委会于2022年10月17日已公示续聘惠州市瑞涛物业有限公司的决定,依上述规定,原物业合同在惠城区数码商业街业主大会作出续聘决定之日(即2022年10月17日)法定终止。而该公司在惠城区数码商业街作出续聘决定后没有与惠城区数码商业街业委会续签新合同,也没有征得本人的的同意就继续对数码商业街进行管理,并且服务质量低下的情况下,每个月仍向本人收取高额的管理费,请相关职能部门为本人主持公道,制止这种违法违规、强买强卖的强盗行为。
2023-03-07 20:24:09.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合同已依法终止,物业仍强行收取业主的高额管理费,天理何在!】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事项已转至我街道调处。 经了解,当事人表示现双方已协调调解。
如您有其他建议,请致建设事务办(电话:2383253)反映。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桥西街道建设事务中心
2023-04-20 09:57:15.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