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户口 | 投诉单号 | 30230308101626666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08 10:16:26.0 | 答复时间 | 2023-03-20 10:54:0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户口
诉求内容:本人之前在惠城区买房,将户口迁入房子地址,现在房子卖了,在待业中,请问户口要怎么处理?谢谢
2023-03-08 10:1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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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王莺桦:
您好,您的来电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我市户籍管理规定对于“惠城区街道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的相关规定:惠城区街道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您可选择迁入原居住地址所属派出所社区的公共集体户,或者提高实际居住地址证件材料申请入户。居住地址证件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本人或直系亲属有房产的,提高房屋产权证件(直系亲属房产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可迁入房产地址立家庭户;政府产权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可迁入房屋地址立家庭户;租赁居民住宅房屋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备案)和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可迁入房屋地址立家庭户。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但不符合立户规定的,可迁入居住地所属派出所社区公共集体户。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惠州市公安局信访办
2023年3月14日
2023-03-20 10:5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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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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