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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省内异地居民医保备案及报销 投诉单号 30230311193731022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11 19:37:31.0 答复时间 2023-03-22 08:56:0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省内异地居民医保备案及报销 诉求内容:我母亲在惠州市博罗县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早几年前在深圳住院治疗的时候(那时候还未采用现在异地备案政策和系统)已经在网上进行了备案,但目前在粤省事已经查不到当时的备案信息。现在如果在深圳住院治疗的话,(1)听说省内异地现在已经可以直接联网结算,那请问我母亲现在是否需要重新备案?(2)备案后省内异地门诊可报销吗?具体待遇多少呢?(3)备案和不备案的报销待遇是一样的吗?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分别是多少呢?
2023-03-11 19:37:3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咨询【省内异地居民医保备案及报销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人员在有效期内市外享受医疗待遇的和惠州市的医疗待遇一致的。无需重复备案。门诊年额度800元,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医院75%二级以及三级医院60%,单次报销70元,住院报销比例按照惠州市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75%(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二级医院400三级医院800)。如没有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人员按自行转院支付标准(市外医院起付160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市外门诊不享受医疗待遇)。 2023年3月20日博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电话:6630200)致电您电话进行回访,您 表示知悉。博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3月21日
2023-03-22 08:56:0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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