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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路内泊位设置符合规范和安全标准? 投诉单号 30230323150410268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23 15:04:11.0 答复时间 2023-03-31 16:50:1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路内泊位设置符合规范和安全标准? 诉求内容:市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IT 1271-2015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中,5.1路内停车泊位中 5.1. 1. 2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施划应符合GA/T 850的规定 , 并考虑以下因素:d 路外公共停车场周围200 ~300 米内, 不宜施划路内停车泊位;目前我市现实情况是,公共停车场周围100米范围还设置有路内停车泊位。如下埔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中海水岸城花园附近的东升学校地下停车场。这些公共停车场周围的路内还设置有大量的停车泊位,这是否与公安部颁布的公安安全行业标准不符?是否要及时撤销掉这路内停车泊位还路于民。
2023-03-23 15:04:11.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323145855.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145841.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145900.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145909.jpg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交警部门负责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调整或者撤销道路停车泊位。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GA/T 1271)》为行业标准。近年来,随着市区智慧停车场(楼)的陆续建成及运营,我局交警部门综合考虑周边停车需求和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顺畅等因素,对公共停车场周围路内临时泊位进行优化调整。如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所在惠沙堤一路已于去年撤除大部分路内临时泊位,并在确保交通安全通畅的前提下,对保留的少量港湾式泊位进行了调整,满足出游群众和周边商户临停需求。东升学校于今年年初开放使用,结合现场调研勘察及交通组织优化需要,我局交警部门从今年2月份开始已先后撤除了周边旭日一路、东升一路、东升二路等路段大部分路内临时泊位。下来,将继续结合新建公共停车场开放使用及周边停车供给和需求情况等交通动态调整变化实际,进一步优化路内临时泊位增设和撤除,统筹做好满足周边群众停车需求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同时,最大限度还路于民。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关注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答复 答复日期:2023年3月30日
2023-03-31 16:50:1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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