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碧桂园深荟城三期房子质量问题强制要业主收楼缴纳物业费 | 投诉单号 | 3023033020263415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30 20:26:35.0 | 答复时间 | 2023-04-21 15:58:4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碧桂园深荟城三期房子质量问题强制要业主收楼缴纳物业费
诉求内容:惠州市住建局领导您们好!我是2021年2月份在碧桂园深荟城三期买的房子,到2023年2月28号通知我收楼,我是2023年3月2日去收楼,结果房子墙面全是裂缝,大门是坏的,客厅水管坏往楼下漏水,碧桂园物业说帮修好,但是物业费照收从2023年3月1日开始收,我还买了地下停车位的,但是我们业主进去一样收停车费,很多业主都无处有说法,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么霸道的碧桂园地产
2023-03-30 20:2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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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你好,关于你反映【惠州市碧桂园深荟城三期房子质量问题强制要业主收楼缴纳物业费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我局已责成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保修责任,尽快完成维修工作。我局责成物业公司积极配合业主及相关部门调处工作,耐心做好与业主沟通解释工作。
惠阳区住建局质量事务中心:0752-3819336、物业所电话:0752-3361869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物业费的问题。我区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放开、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的行为(包括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的办法)受合同、协议约定的约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及具体收费标准应按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标准执行。如出现纠纷属合同纠纷,你可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同时,鉴于房屋质量的问题不属我局鉴定范畴,如你认为该小区的房屋质量有问题,不应缴纳维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建议你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相关事宜。若协商不成,你可依法“举证”后向法院申请民事赔偿。
停车费问题。经调查,惠阳区淡水深荟城三期停车位交付前的车位物业服务费是由开发商支付,交付后则由购买车位的业主支付,收费标准为50元/辆/月。针对你反映的情况,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回复称,目前,该小区开发商并未将车位交付你,车位物业服务费仍是由开发商承担,故你停放的车辆需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计费,但你可微信联系管家提前办理车位交付手续,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后便可享受月卡计费。根据惠府〔2018〕19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物业企业是否可以向车位所有权人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要根据双方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此,建议你查询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相关约定,如出现收费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
2023年4月21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相关调处情况。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2023-04-21 15:5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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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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