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换城市工作后 | 投诉单号 | 30230412143434014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2 14:34:34.0 | 答复时间 | 2023-04-14 16:24:4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换城市工作后
诉求内容:1.公积金贷款后,若在日后换城市去东莞工作,对已经通过的惠州公积金贷会有影响吗? 可不可以扣东莞的公积金
2.如果离职仍在惠州工作是不是6个月内续上就可以?
2023-04-12 14:3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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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赵女士,您好!关于您咨询【换城市工作后】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已电话联系来信人,来信人表示已知晓相关贷款政策。
一、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公积金的缴存地转移至别的城市是不影响后续的还款计划的,须借款人保证还款银行卡存有足够的还款金额,另公积金的提取须问公积金缴存地。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达半年以上,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可以依据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或自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认定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贷款利率计息。因此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借款人仍须正常依规缴存公积金。
咨询热线:0752-12329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4-14 16:2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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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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