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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恶意欠农民工薪资拒不支付 投诉单号 3023041217340715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12 17:34:08.0 答复时间 2023-04-17 16:21:4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中级法院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恶意欠农民工薪资拒不支付 诉求内容:广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恶意欠农民工薪资拒不支付。仲裁结果让三天内支付,公司不支付,给市长写了4封信,第一封打电话说她处理不了,第二封说不是她负责,后面的没有结果,为什么讨薪这么难,跑断腿,为了700多的加班费,误工费都损失3000,仲裁还不支持误工费,结果这700多也不支付,丢了西瓜也丢了芝麻。农民工讨薪,不仅要不到应该得的薪资,还要花无数时间精力,还是要不到。这是什么道理啊。谁来维护农民工的权利,农民工不用吃饭的啊,黑心老板喝员工的血,政府不做为,间接保护黑心企业。
2023-04-12 17:34:0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现对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法定途径处理中的问题,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理中的问题。经我局向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实,您与广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并于2023年2月1日向该委提出仲裁申请。2023年4月4日该委依法作出终局裁决(惠市劳人仲字【2023】142号),并已送达至您与被申请人(该公司),裁决结果为被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11月1日至12月2日加班工资790.6元,并驳回其他仲裁请求,仲裁程序到此结束。 接到您的情况反映后,该委电话向被申请人了解,其表示服从裁决结果,同意支付裁决的790.6元加班费。如若在期限内被申请人逾期未支付这笔钱款,您可根据裁决书提示的救济途径,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2789378了解。 谢谢!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4-17 16:21:4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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